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办事内容 |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 类型 | 网上办事 |
申办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适用范围 | 在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如需办理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及定点供应商入库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如有问题,请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请点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进行查看) | ||
技术咨询 | 020-83726197、020-83188500 | ||
办理时间 | 随时办理,自动备案 注:本项为供应商基本信息备案,不需要人工审核,不涉及具体采购活动。 | ||
免责说明 | 供应商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记维护,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事项 | 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看《供应商找回密码指南》; |
供应商注册流程
温馨提示: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请在注册时在供应商类别中选择“法人/其他组织”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请在注册时在供应商类别中选择“自然人”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备注说明
供应商入库 |
*1: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
*2:供应商提交登记后,系统将自动把供应商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对外进行公开。 |